第二章 好好学习

风中之铃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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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九七八年盛夏的从江市,五岁的林默独自走在大街上,说是大街,其实就是一条沥青马路,宽不过五米,两边的的低矮建筑物大都是木屋。炽热的阳光照在林默的头顶上,也照在了沥青马路上。

    “我靠!”林默一个踉跄差点向前摔倒,等他单脚稳住身体回头一看,好嘛!自己穿在右脚上的解放鞋此时被牢牢的粘在路面的沥青上。

    七十年代中国的很多路面都是用沥青铺就的,一到夏天的时候沥青就被晒的很软,汽车驶过后就会留下两道深深的轮印,你若是穿一双后世的高跟鞋走上去?鞋子废掉还是小事,搞不好脚裸都会被扭断。

    林默蹲下身体艰难的把解放鞋从沥青上拉起来,路面上的高温在熏烤着他的手臂,他把鞋子穿好,小跑着到了边上的自来水供水点的屋檐下,天气实在是太炎热了。

    林默看着自己一身蓝色‘的确良’衣服,他坐在地上脱鞋看看鞋底是否损坏,还好,解放鞋的质量不错,没有脱胶。

    台阶上有一个大约五、六岁小女孩躺着睡觉,鼻孔下面有不少的鼻涕,几只大头绿苍蝇在她的脸上转悠着。不知道她的父母怎么会把孩子放在这里,若是被人抱走了岂不糟糕?但林默随即想到,也许就是等着人来抱走她也说不定。

    “林默!”林默抬头一看,原来是父亲的同事何出芬。

    “何姨,有事?”林默还在适应着自己重生回到五岁时的生活,他迷茫的看着何出芬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一个人出来了?还不赶紧回家去,一会儿你爸回来又要抽你。”何出芬今年有三十九岁,她的皮肤很白,也不知道是怎么吃的,她两颊的肉都有些下垂。她家和林默家是两隔壁,都住在统计局的大院里。

    “何姨,我在家里有点憋闷,所以出来逛逛,马上就回去。”林默生怕她和父亲告状,所以有些气弱。

    “跟我走。”林默只得当了个小尾巴,跟在何出芬的身后回家。

    “你爸也不拿你去读幼儿园,成天就把你关在家里面,造孽哟!”

    “这个林得忠,自己是大专毕业的,眼皮子又高,自己家的娃儿却是管不好,嗤!”

    林默一言不发的听着前面的何出芬吐槽,父亲是正经的大专毕业,这对于统计局的一干工农兵出身来说就是天之骄子,再加上父亲当年刚参加工作时又有些心高气傲的,所以一直被统计局的领导打压着,渐渐的父亲也颓废下来,一直到退休,父亲都只是一个副科级。

    “何姨,我到家了,谢谢你。”林默礼貌的和何出芬道别,虽然何出芬家就在边上,但两家的交往很少。

    何出芬惊讶的看着林默开锁进家,她喃喃的说道:“这个林默怎么不害羞了?奇怪!”

    林默从小就是非常害羞的一个人,而且也不通人情世故,一直到他参加工作二年,被现实狠狠的打磨过几次之后,这才从懵懵懂懂的生活状态中清醒过来。

    林默的家用后世的眼光看来简直就是贫民窟,三间横排的木屋,第一间是厨房兼客厅,第二间是林默的卧室,最里面的一间才是父母的房间,而且地面都是泥地,在这个商品紧缺的年代,水泥可是战略物资。

    林默把铁炉子的盖子揭开,他用铁钎朝暗燃的煤火中间捅了几下,红色的火苗冲起,淘米、洗菜,他决定好好的露一手,让父母不再把自己当作是无知幼童,每天上班后就把自己关在家里。

    林默熟练的把三块干豆腐切成细条,再洗好一把小白菜,这时炉子上的铝锅开始沸腾了,白色的泡沫有些溢出,林默急忙揭开锅盖,用筷子把锅里成团的米搅散,这样才不会出现夹生饭。

    用铝锅煮饭你得有人看守,不然轻则是一锅夹生饭,重则就是把饭煮糊了,弄得满家的糊味。

    林默坐在小木凳上,不时的搅动一下锅里的米饭,等到米饭快要干时,他就把炉盖给盖上,然后不时的转动着铝锅,让它均匀受热。

    等饭煮好后,算着父母下班的时间,林默开始炒菜,中午一家三口就是一个豆腐炒白菜。一小勺猪油下锅,等油温合适后,林默先丢进去姜末和蒜末爆香,然后下干豆腐丝爆炒,最后才是小白菜,盐、味精、酱油,齐活!林默看着自己的杰作,不禁摇头晃脑的自得着。

    “林默,你在干什么?”大喝一声的是林默的父亲林得忠,他一进家就看见儿子在炉子前晃悠着,于是习惯性的呵责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爸!”林默回头看着现在还很年轻的父亲,身材健壮,鼻子高挺,父亲年轻时真的是一个帅哥啊!

    “咦!这是你…炒的菜?”林得忠吃惊的看着林默,自己的这个儿子打小就内向,大人不发话他绝不会主动的去做些什么,今天是怎么了?林得忠上前用手贴了贴林默的额头,不烧呀!

    “爸,我想试试嘛,不然等你们下班的时候我都饿扁了!”林默用自己都感觉恶心的腔调和林得忠撒娇,他想争取到更大的自主权,不然还得被关二年,直到自己上小学为止。

    “嗯!不错。”林得忠尝了一口菜,他用手摩挲着林默的头顶说道。

    “老林,什么不错啊?”门口传来询问的声音,林默透过父亲的身侧看去,母亲马秀来正笑盈盈的看着他们父子。

    马秀来从小就是一个美人胚子,可惜小学毕业后就没有再去读书,十六岁就进了包装厂做工,二十三岁时经人介绍嫁给了林得忠。在这个时代,林默算是夫妻俩的老来子。

    马秀来先去洗个手,然后也尝了一口林默的杰作:“嗯!不错嘛!是谁炒的?”

    林得忠用下巴朝林默的方向晃了几下,马秀来却没有林得忠的惊诧,她上前捏住林默的两边脸,然后喜滋滋的说道:“我儿子就是厉害,比你爹强多了,怎么学会的做饭?”

    林默假装害羞的说:“妈,我这不是看你们平时做饭看多了学的吗!”这个年代可选择的食物种类少得可怜,而且还凭票供应,小孩子最喜欢的就是围在锅边,一边吞着口水,一边狂嗅着饭菜的香味,急不可耐的等着开饭,所以林得忠夫妇也未怀疑这个说法。

    吃完饭,父母去里屋睡午觉,林默被强迫在床上躺着,不多时也昏昏入睡。

    等林默醒来已是差不多两点钟,父母都已去上班,他打着哈欠的洗了把脸,然后到里屋去照了照镜子,镜子是镶嵌在一个双开门的木制衣柜外面的,这还是父母结婚时打的家具,这年头可没有什么家具店给你去采购,都是自己出木料请木匠上门来打制。

    镜子里的林默一张白嫩的小脸,发型是齐眉的妹妹头,一双丹凤眼来自母亲的遗传,而高挺的鼻子则是和林得忠一模一样,只有嘴巴,林默记得前世的两个女友都赞叹自己的嘴型完美,还颇为羡慕。

    看着自己长得一副乖孩子的模样,林默撇了撇嘴,怪不得自己前世小时候经常被女人们调戏,他想做出一个凶恶的模样来,可惜无论他怎么呲牙咧嘴的都不行,只有眼神,林默看着自己镜中的眼神:平淡无波中带着一丝忧郁,完全没有其他孩子的天真。

    “算了!眼睛是心灵的窗户,自己怎么说也是一个大叔的灵魂,怎么装得了孩子啊!”

    “该怎么赚钱呢?”林默看着自己家里的情况,父母一个月的工资加起来才一百元不到,在这个年代虽然算是好的,可在支援了乡下的奶奶和姑妈后就剩下七十多了。再加上林得忠的生活逻辑就是“穿得好不如吃得好,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。”家中每个月开销最大的就是伙食,在别家吃顿肉就像是过年的时候,林得忠就通过林默在食品公司上班的大姨买计划外的猪肉,于是林默家却是一周吃两次肉。

    “开店?别逗了,这年头有几个私人开店的啊!都是国营的商店,还得凭票购买。”林默摇头否决了这个想法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林默绞尽脑汁的一下午也没有想出发财的办法来,五岁的孩子难免有些用脑过度,于是晚饭时就有些恹恹的。

    “林默,是不是中午做饭累了?”马秀来关切的看着儿子,她可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已经是从前世而来的,重生前的年纪比她还大。

    “哼!才做了一顿饭就累了?”林得忠一声轻哼,把脸也扳了起来,只是他眼中的关心却瞒不过林默的眼睛。

    “没事,就是想睡觉。可能是中午睡魇了吧!”找这样的理由对于林默来说很是轻松。

    林得忠和马秀来交换了个眼神说道:“那你以后的午觉想睡就睡,不想睡的话…爸爸给你找几本书看看。”

    于是此后的每天中午林默就成了大院里最悲催的孩子,普通的汉字林得忠早就教会了林默,所以这次就升级了,学小学一年级的课文。

    林默欲哭无泪的看着面前的语文课本,难道我还要重新去学这些拼音吗?这也太折磨人了吧!

    “注意力集中。”林得忠用铅笔敲了敲桌子,提醒林默不要走神。他自己放弃了午休的时间,何尝不是中国大多数家长的望子成龙心切。

    “阿,喔,额……”马秀来伴着外间的读书声,嘴角含笑的睡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