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四章 和好如初

风中之铃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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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这就是救小静的林默,小伙子人挺好的,我和老孙都把他当作后辈看。”陈惜云和汪霞介绍着林默的身份。

    “林默,你坐到我的旁边来。”孙元庄招手让林默过来,林默坐下后正好在孙元庄和孙静的中间,

    汪霞哪里会在意一个毛头小子,她继续说着自己丈夫的事业,“我家的菜现在可是卖到邻里去了!你们都知道邻里吧?那可是我们西南省的这个。”说着汪霞比了大拇指,一脸的自豪。

    “你们说这邻里究竟是谁的?我家老杜说是外资的,可我却没有看到一个外国人在里面,这可就奇了怪了!”

    孙元庄和妻子却不接这种话茬,一方面是不了解,另一方面是摸不清汪霞的意图,所以只是微笑着不置可否。

    “我们单位早就有结论了。”杜松终于找到了显摆的话题,他眉飞色舞的说道:“这邻里最早是我们从江市的私营企业,后来就被外国的一家公司给收购了,好像叫做什么‘众森资源’的,这家公司听说实力很强,在香港和美国都有投资。”

    “咳咳!”孙静干咳了二声来压住自己爆笑的欲望,邻里她最清楚不过,住院期间送饭来的那个人每次都叫着林默——林总、林总的,不是这个坏蛋的公司是谁的?大家都被他的幌子给骗了,想到这里孙静歪着头对林默挤了挤眼睛,一副古灵精怪的俏皮样。

    “哦!”孙元庄没想到这家公司居然是外资的,有时候工作太忙他们也会叫邻里的外卖,而邻里的服务和饭菜都是物有所值,所以他对这家公司的印象很深刻。

    “邻里的饭菜不错,而且服务也是首屈一指的,在咱们西南省都算是独具一格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最喜欢他们的那个工作服,红色的看着就觉得喜庆,心情轻松,上面的设计也挺好的,前胸一个邻字,后背一个里字,再加上两扇相邻打开的门,这可不就是邻里之间嘛!”陈惜云有时候懒得做饭,就拉上一家人去邻里的门店,花钱不多,可氛围让人感觉很温馨。

    “我先过去了,你少吃一点,小心长成胖子。”林默低声的对着孙静说完后就起身告辞。

    “我们就在隔壁吃饭,学校足球队的一大帮人都在呢。”林默婉拒了孙父和孙母的挽留,对着汪霞和杜松道了声打扰就闪了。

    “足球队?这不就是那个进球的小子吗?”杜松这时才后知后觉的想起了林默是谁,今天一中的英雄嘛!

    “哦!小静,今天你们学校有比赛?”二中也有一只球队,可惜是篮球队,所以和一中不搭界。

    “嗯!”孙静提起球赛就兴奋的不行,她绘声绘色的说道:“今天你们没去看比赛真是太可惜了,以前我们校队老是踢不赢师范的,可今天却把他们给打败了。”

    孙静的脸皮肤白皙,可想起了林默在球场上的英姿就有些脸红。

    “就是林默最厉害,他一个人就进了四个球,老厉害了!”

    大家都被孙静的情绪给感染了,席间不时的说着各个学校的趣事,气氛还算是融洽。

    林默回到包厢时几个老师都已经把带来的酒喝完了,他们正在考虑着是否在从江饭店要酒。

    “麻痹的,有富,三百多了,你想今天留在这里打扫卫生还是怎么滴?”钱斌的小心肝都在颤抖着,你们这帮土匪,吃了还不算,难道还想喝茅台不成?赶紧的吃完收工。

    “你去哪了?”袁泽看到林默又悄悄的摸进来,于是轻声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喝了一杯酒有些头晕,所以出去转了一圈才回来。”林默的奇门遁甲可是修炼到了极高深的境界,这等小事随口就能敷衍过去。

    当大家到下面结账时,心里忐忑的钱斌和心虚的曹有富都被惊呆了。

    “你是说有人帮我们结账了?”钱斌和曹有富目目相觑的说不出话来,是谁学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啊?可三百多不是小钱,而是相当于钱斌三个多月的工资啊!

    袁泽偷偷的捅了一下林默,眼里的疑问就是——是不是你丫的先把钱付了?

    林默笑而不语,既不承认也不否认,而钱斌也已经放弃了追问到底的想法,既然有人请客,那么就是不吃白不吃,回家还不用去面对黄脸婆的责问,哎!今天的天气真好啊!

    “汪霞,今天谢谢的你的招待,让你破费了。”

    汪霞母子和孙静一家都吃完出来了,看到前面的一中师生,孙元庄笑着上前打招呼,很快汪霞那边结完账,她热情的拉着孙静,请她到自己家里做客,可惜孙静现在只想着和林默去溜达,于是就婉拒了汪霞的邀请,让汪霞母子有些失望。

    “爸,我去街上买些东西,晚一点回家。”孙静用眼角瞟着林默,一边和父母请假。

    “去吧,早点回来。”孙元庄夫妻在子女的管教上还是很开明的,不会把她们禁锢在家中,所以他们含笑看着孙静蹦蹦跳跳的走了过去。

    林默离孙静大约有五十米的距离跟着,等到拐过街角的时候,看到孙静转身站在原地等着自己,他猛的冲了上去,紧紧的抱住了孙静。

    “小静。”

    “林默,我想你了。”孙静搂住林默的脖子,贪婪的嗅着林默身上的味道。

    一个激情四溢又绵长的吻结束后,孙静娇*喘细细的靠在林默的胸前,双手犹自搂着林默的脖颈,天已经完全的黑了,黑暗中林默准确的找到了她的小嘴,不时的轻啄着。

    “我们去哪?”孙静的话让林默的心中一热,这是对他不设防的意思,可自己也不能辜负了这份信任。

    “我们去河边吧?”

    “嗯!”

    草溪河孜孜不倦的流动着,把楼楚区分成了两半,一座六十年代建起的大桥连接着两岸,在车辆稀少的现在,草溪河的岸边是静谧的,林默手里提着一个大袋子,两人走到了铁路桥下面的水泥墩子上。

    “坐这。”林默把一张报纸铺在地上,孙静今天穿了一套黄色的休闲装,由于臀部太紧,所以她有些艰难的才坐了下去,一泓满月让林默差点流了鼻血。

    “啪!”林默打开了一瓶啤酒,这是水泥厂的附属厂生产的,麦香浓郁,略微的苦味让口感更佳。

    “啊…”一股凉气从胸腹处钻了出来,让林默的口舌有些麻木,他不禁长吁了一口气,再喝了一口。

    “我也要喝!”孙静抓着啤酒瓶不放手,撒着娇也要喝啤酒。

    “好吧,就是头几次喝不大习惯,你试试。”林默放开手,看着孙静猛的喝了一口。

    “啊…就像他们说的马尿,真难喝!”孙静愁眉苦脸的把口中的啤酒咽下去,那股味道确实是有些古怪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!”林默看着孙静的小模样大笑着,自己前世喝啤酒可是十多次之后才适应这股味道的,这个时候的从江人都说啤酒喝着就像是喝马尿,还不如喝汽酒,直到九十年代中期才开始适应了啤酒的消费,但也只是在外面吃夜宵时喝它,正餐还是白酒为先。

    “还喝不喝了?”林默就着孙静的手灌了几口,调侃着问道。

    “就要喝。”孙静赌气的连喝了几口,居然渐渐适应了啤酒的味道,于是就霸占了这一瓶。

    林默再次打开了一瓶啤酒,惬意的小口喝着,眼前的佳人如水,正倚在他的怀里皱着眉喝着啤酒。

    “麻辣胡豆?”孙静从袋子里把零食翻了出来,一把撕开包装就嘎巴、嘎巴的吃了起来,甜咸辣的三种口味混合在嘴里,再加上胡豆本身的香脆,她吃的秀目微眯,嘴角带笑。

    夜凉如水,林默把孙静紧紧的搂在怀里,听着她像小老鼠似的吃着零食,河水哗哗的流过,带来了阵阵清新的空气,借着漫天繁星的辉光,林默低头看着孙静那恬静的笑容,啤酒已经被她丢在一边,汨汨的流进了河中。

    “林默。”

    “嗯!”

    “我感觉很安心,好想就这样坐一辈子,再也不想离开。”孙静搂住林默腰部的手用力的紧了紧,小脸在林默的胸膛上磨蹭着,像一只贪恋怀抱的小猫。

    “嗯!”林默双手用力把她提到自己的大腿上,脖颈相交的温馨让俩人都松弛下来。

    “只要是你想的,那么我就会尽力的为你去实现它,这句话一直到我们白发苍苍依然有效。”林默在孙静的肩颈处亲吻着,少女的体香让他有些心醉。

    “林默,为我唱首歌吧!”孙静在林默的耳边喃喃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好,我愿意为你唱一辈子的歌。”

    “落叶随风将要去何方,只留给天空美丽一场,曾飞舞的声音,像天使的翅膀,划过我幸福的过往…”

    “爱曾经来到过的地方,依稀留着昨天的芬芳,那熟悉的温暖,像天使的翅膀,划过我无边的思量…”

    孙静痴痴的看着林默的侧脸,听着他用低沉的嗓音在唱着这首歌,脸上露出了小女孩般的甜笑。

    “相信你会在这里,从不曾离去,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,若生命只到这里,从此没有我,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………”

    “林默,我要你一辈子都宠着我,永远都不会离开我。”

    “好!我答应你。”林默的目光转向隐约可见的河里,流水依着自己的节奏在不停的流淌着,前世的林娜和肖筱在眼前划过,曾经的山盟海誓被似水年华无情的击败,她们那无奈的表情是何其的相似,你们只是无奈吗?更多的是怕是对现实的逃避吧!

    这一世,草溪河作证,我有信心把握住自己的生活,不会让前世的悲剧重演,我会呵护着她们,直到永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