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四章 梵高风格的短裤

风中之铃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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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林默把罩子放到老板娘的手中,再次拿起了一条短裤,此时他仿佛是回到了前世给客户推销产品的场合,只不过是把蓄电池换成了内衣而已。

    老板娘和兰慧宁看着林默一脸激情洋溢的拎着短裤,“你们看,这条短裤明显就是做工粗糙,这里,这里,还有这里,连线头都露出来了,失败!”

    老板娘和兰慧宁狂点着头,她们都被林默的气势给镇住了,目不转睛的看着他拿起了另一条短裤。

    “这一条呢就好一点,你们看,布料考究,尺寸恰当,穿上它后既不会有靡靡的感觉,但又能勾起男人寻幽探胜的好奇心,特别是它前后不对称的向日葵图案,你们仔细看看,是不是有一些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气息呢?嗯!我个人感觉是毕加索,哦不!是梵高的风格,而且它现在可是在打折期哦,不要九十九,只需要九块。”

    林默把短裤拿到两个女人的面前转悠了一圈,一脸割肉的表情说道:“是的,你们没有听错,这么一条浑身都透着神秘艺术气息的短裤只需要九块,不是九十九,也不是二十九,您只需要付出九块钱就能拥有它,你们还在等什么?最后的两条难道你不想拥有它吗?马上付款它就是你的了!”

    兰慧宁和老板娘都被林默的话给打动了,俩人当即拿出钱来就要付账拿货,而林默也一脸正色的准备收钱。

    “噫!不对哦!”老板娘突然把手中的钱收了回来,她哑然看着正在收兰慧宁钱的林默,他正一脸不舍的把手中的短裤递给兰慧宁。

    “我说,这店好像是我的吧?”

    “什么?见鬼了!”兰慧宁也醒悟过来,她急忙把手中的短裤丢给林默,然后拧了林默一把。

    老板娘从上到下的把林默瞅了一遍,心中想着这是哪家店铺的老板,这卖货的水平可是把自己甩下了几条街,不对!男人怎么能去卖内衣,难道这就是天赋异禀?

    接下来就在兰慧宁心不在焉的挑选中度过,最后也没用林默参考,兰慧宁就买了几件内衣,其中就有林默吹嘘的那条带有梵高风格的短裤,而老板娘也是大幅度的降价,她以为林默是这一行的行家,所以就在成本价的基础上上浮了一点卖给兰慧宁。

    看着林默俩人出去的背影,老板娘不禁悲从心来,“要是我家里的那个死鬼有这个小伙子的一半功力也好啊,那么我也不用每天守店守的那么辛苦了。”

    俩人刚走出店门没多远,兰慧宁突然扶住了林默的肩膀,让林默以为她的身体不适,正准备开口问她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……小默…哈哈哈…”没有征兆的,兰慧宁扶着林默笑得浑身打颤,后来干脆整个人都伏在了他的背上。

    “你…不要九十九,只要九块…哈哈哈…你还在等什么?…哎哟!笑得我肚子疼…”兰慧宁双手搂着林默的脖颈,对街上看神经病的目光毫不在意,只是在喘息着。

    “小默,你哪儿学的这些东西?把我都给说晕了!”

    “咳咳!”干咳了两声后,林默尴尬的摸着鼻子说道:“这个,这个是自学的,对,就是自学的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!”兰慧宁再次大笑起来,她轻捶着林默的肩膀说道:“小默,你别再逗我笑了好不好?这东西哪有自学成才的?”

    “雕虫小技,雕虫小技而已。”林默看着街上有不少人都在看着自己和兰慧宁,急忙拉着她就走,再不走真要被送精神病医院去了。

    “小默,咱们去哪吃午饭?”俩人走到了市政府的对面,兰慧宁拎着袋子回头问道。

    林默觉得双腿已经不属于自己了,他艰难的抬起头来,“惠宁姐,你终于开恩了!真是普天同庆啊!”

    林默前世今生都没有陪女人逛街的天分,每次走不到几百米就觉得腿酸脚软的,今天居然超水平发挥走了三公里,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。

    “随便。”林默觉得自己现在能吃掉一只羊,市政府周边的餐馆想必水平不低,而且卫生条件也不错。

    “没主见!”兰慧宁嘀咕着,随即眼睛一亮。

    “小默,你看,黑山羊。”

    “黑山羊在哪?”林默的精神一振,羊肉火锅啊!这可是他思念已经的美味,可惜一直都没有碰到过。

    前方一幢二层小楼的下面挂出了一个木制招牌——黑山羊火锅,招牌的顶上还画了一个羊头,但林默怎么看都像是一个牛头。

    走到了门店的前面,一只黑山羊被栓在了门口,它的面前还有一只木盆,里面放着些草料。

    一进去林默就知道是新开的店,桌子都是簇新的,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了。

    “什么时候杀的羊?”林默看着羊肉倒是很新鲜的,只是随口问了一句。

    老板兼厨师一指门外,“早上送来两只,这不,其中的一只就在这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来一斤。”兰慧宁现在感觉累了,她说完就拿着买的东西去了楼上。

    “还是一斤半吧。”林默觉得一斤可能不够,自己现在的饭量可不是一般的大,一斤羊肉肯定是妥妥的。

    当老板把铁锅架在炭炉上时,兰慧宁看着锅里满满当当的羊肉说道:“你是猪啊?能吃得完吗?”

    林默哪有功夫说闲话,他先夹了一块羊肉,蘸水里一抹,急忙塞进了口中,“快吃,味道真不错。”

    羊肉口感实在,而且还不老,林默端着碗就先干掉了不少羊肉。

    “小默,你吃慢点。”兰慧宁看着林默狼吞虎咽的连干了两碗饭,马上又去盛第三碗时阻止了他。

    “喝碗汤暖暖胃。”兰慧宁此时化身为知心姐姐,无微不至的关怀着林默。

    “小默,来吃块豆腐…”

    “小默,我帮你擦擦汗…”

    林默看着兰慧宁一副献殷勤的模样有些好笑,他把筷子一放说道:“说吧,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?”

    兰慧宁先是一愣,接着一双丹凤眼瞪得浑圆,夸张的说道:“小默,你咋那么聪明呢?”

    从小玩到大的两个人谁不了解谁啊!林默反正也吃饱了,于是就想看看她耍什么把戏。

    看着林默不为所动的双手抱胸,兰慧宁有些扭捏的说道:“小默,下午陪我去吃喜酒好不好?”

    喜酒?林默当即在脑海里翻着认识的人,找了半天都没发现有结婚的。

    “惠宁姐,是哪家的喜酒?我认识吗?”林默感觉不大妙,兰慧宁居然会扭捏,这…这里面有什么问题?

    “少罗嗦!让你去就去,敢不去我就把你的那些事情告诉我马姨。”终究是兰慧宁,看着自己好言好语的林默还拿乔,于是就把本来面目显露出来,结果一招制敌。

    ………

    小蚱蜢在山路上艰难的前行着,不时被小土包给颠得一跳一跳的,林默努力的握紧手把,让摩托车尽量的保持住平衡,很快就觉得浑身像散架了似的,直到一条小溪的前面他才停下来。

    “惠宁姐,你这个同学家确定是住在山里面?”林默脱下鞋子,把被震麻的脚丫泡进溪水中。

    “真凉快!”兰慧宁也有样学样的把小巧的玉足放进水中,把头靠在林默的肩上舒服的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“啾啾…”山林中偶尔响起鸟儿的鸣叫,除此之外再无杂声,寂静的让人心中一片空灵,只想永久的静立于此,直到地老天荒。

    “哎!真不想走了,可惜答应的事就得办到,走吧。”煞风景的兰慧宁把林默从大脑空空的精神状态中唤醒,然后催促他赶紧出发。

    今天的小蚱蜢很可怜,不但要带着两个成人,弯梁的中间,还有后座的两侧都挂着包裹,里面是兰慧宁和林默在市里采购的东西,用于赠送给寨子里的朋友。

    前后经过了两个半小时的跋涉,转过了一道坡后,两座小山包出现在林默的视野中,周围都是群山起伏,山包上密集而建的木屋大约有四、五十幢,前面已经可见青石铺就的进寨路。

    向前走了二百米,一条小河如玉带般的从山包下流过,大概来时的那条小溪就是从这里发源的吧。

    到了山下就已经不能骑行了,林默推着摩托车在前面,一个中年男人正好从上面下来,看到林默俩人后他就上前问话,口音有些难辨,大致能听懂是在问你们从何处来,找寨子里的哪家?

    “张家,张芳家。”兰慧宁有些畏惧这个男人,因为他的腰间挎着一把刀,不知名材料做的刀鞘看着古朴而凶悍。

    听到是张芳家后,男人的脸上露出了笑容,他手指着身后的石板路叫林默他们赶紧上去,仪式已经结束了,马上就开席。

    看着男人快步下坡后,兰慧宁拍着胸口说道:“小默,你看见没有,那可是苗刀哎!真怕他把我们当做是坏人给砍了!”

    “瞎说!你好端端的人家大叔砍你干嘛?”林默现在只想着到地方后好好的休息一会,太累了。